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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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根据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现金3,311.00万元收购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华大”)70%股权,其中以2,488.45万元的价格受让辽河华大股东张清海先生持有的52.6087%股权,以822.55万元的价格受让辽河华大股东李惠颖持有的17.3913%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辽河华大70.00%的股份,辽河华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7月7日,辽河华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1660123815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小晶
注册资本:陆仟玖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8日
住所: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完成后辽河华大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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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河华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交易双方将按照《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张清海、李惠颖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做好对辽河华大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机制。
2、本次收购辽河华大70%股权的交易事项虽经公司充分分析及论证,但辽河华大目前仍未实现盈利,其未来的经营情况不排除受政策调整、经营管理、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核心人员流失及技术迭代滞后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